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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天津科技大学生物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严格落实教育部和天津市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天津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一、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开展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处置突发事件依法依规公开招生信息等。

、复试工作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用于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二)复试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1.普通计划考生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

2.专项计划考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初试总分按照国家分数线执行,不设单科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初试总分不低于220不设单科要求。

(三)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政策等按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的执行。

预计招生人数和复试人数比例

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人数见下表(除推免生,含各类专项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学习形式

预计招生人数

082203

发酵工程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45

083600

生物工程

各研究方向

全日制

42

078000

药学(理)

各研究方向

全日制

20

100700

药学(医)

各研究方向

全日制

20

086000

生物与医药

发酵工程

全日制

205

非全日制

0

制药工程

全日制

57

非全日制

0

生物工程

全日制

96

非全日制

2

工程生物学

全日制

0

非全日制

0

注:此次公布计划仅为根据学院总体计划及各招生专业生源情况初分计划,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招生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复试差额比例: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不低于1.2:1,对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学院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报名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名信息不得修改,仍须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

考生应按要求,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2026新生入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2026新生入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自考准考证原件(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

4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章)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6.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加分证明材料

7.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户口本首页和个人单页、定向就业材料

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考生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

9.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10.《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签字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应在325之前通过邮箱swgcxy_yjs@tust.edu.cn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具体要求为: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的扫描版或者照片按顺序编辑到Word文档,文档以“2026硕士审核材料+专业代码及专业+考生姓名命名

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未进行复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核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学院组织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入学资格。

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各批次复试前,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tust.edu.cn/zsgz/院网站(网址:http://swxy.tust.edu.cn/向社会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学院不做破格复试。

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

2026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面试相结合的复试方式。其中,学术学位各专业发酵工程(082203、生物工程083600、药学078000和药学100700)一志愿和调剂进入复试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生物与医药专业086000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2.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632547具体安排以复试通知为准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648日至428按照调剂程序批次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各批次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

3.复试平台或地点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网络远程面试系统,应急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系统,请考生提前下载考生端。

现场复试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中院

复试现场应急电话022-60601995

4.复试费用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生。

缴费方式: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缴费。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情况不予退费。

(八)复试内容

1.考核科目

复试考核科目为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满分均为100

1)各学术学位专业:发酵工程(082203)、生物工程(083600)、药学(078000)和药学(100700)一志愿和调剂进入复试考生,考核方式以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进行。

专业知识:根据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天津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参考大纲》建立题库,考生在复试时随机抽题作答。

综合素质:主要包括面试时考生综合能力的表现。

外语水平: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能力。

同等学力人员加试采用线上笔试方式。

2)生物与医药专业(086000)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

考核方式以现场复试进行,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

专业知识:严格根据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天津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参考大纲》建立题库,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

综合素质:主要包括面试时考生综合能力的表现。考核方式为面试。

外语水平: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能力。考核方式为面试。

同等学力人员加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加试科目为2026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公布的加试科目。

2.学院在复试考核过程中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天津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考核成绩的平均分。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外语水平成绩)÷3

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单项考核成绩均应在60分及以上。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学院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学院仅接收初试外国语为统考科目英语、英语的调剂考生。

4.学院接收调剂学科专业、具体调剂条件和调剂计划将在调剂系统开通前向考生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调剂细则

(二)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具体设定时长在学院调剂细则和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调剂要求,由学院按遴选规则进行遴选并发送复试通知,拟申请调剂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完成调剂程序,通过审核者方可参加复试。超过系统开放时间未完成调剂程序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本次调剂复试机会,不再单独组织复试。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4.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资格审核通过,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一起按照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5.未按调剂政策和程序进行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可,录取资格无效。

四、录取及公示

(一)录取原则

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本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计划管理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院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集体审议通过后,可能对部分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录取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录取规则

学院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依次比较如下成绩项:复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若考生初试外国语成绩仍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经材料审核确认在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予以优先录取。

)复试工作完成后,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公示结束后,学校研招办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将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上传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进行公开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不予录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单项考核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6年新生入学报到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8.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考生,不予录取。

9.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体检

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我校根据《中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体检要求。

(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院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监督和复议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和学院将对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确保招生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学院纪检部门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本细则文末。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和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申诉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学院监督检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实行复议制度。对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进行复议。

六、附则

实施细则学院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及学校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天津市及学校文件为准。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2-60601995

学院纪检举报投诉电话:022-60602003

学院网址:http://swxy.tust.edu.cn/

生物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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