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工程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 14号)、《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就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同时负责处理推荐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学院纪委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组员: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代表、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代表、院教学管理及学生管理工作人员
  二、推荐方法及步骤
  (一)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的工作办法,向学生公布实施细则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并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递交各类相关证明材料。
  (二) 符合条件的申报者,须如实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撰写个人自述(含入学至今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情况、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申报人在自述落款手写签名),填报《报名推荐免试研究生回避关系报备及承诺书》,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所有材料一经上报后不再退回个人,获奖证书、四六级成绩单等提供复印件即可),如有申请特殊学术专长类的,需提供专家推荐书,于2022年9月12日中午12:00前向学院学生办公室递交各类材料。
  (三) 学院辅导员审核申报人的资格及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核查申报人思想品德表现,根据申报人的学习成绩和素质与发展成绩核算推免综合成绩。
  (四) 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认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五)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召开会议,依据综合成绩分专业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最晚于2022年9月14日17:00前将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挂出公示,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因特殊学术专长推荐学生,其有关说明材料和推荐信一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人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办公室和学院本科教务科申请复议。
  (六) 经学院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拟推荐候选人主要材料上报教务处。
  (七) 拟推荐学生材料汇总后,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名单,公示 10 个工作日。
  (八)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将推免生名单报天津市高招办备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属实,取消推荐资格。
  三、综合成绩核算办法
  推免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学习成绩、素质与发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80%,由平均学分绩点对应进行百分制折算;素质与发展成绩占20%,根据学生大一至大三年级综合素质测评中“个人基础素质和个人发展素质成绩”取平均值计算。 
  20%的素质与发展素质成绩包括但不限于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具体计算方法依据附件《生物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其中,参军入伍服兵役取《生物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中第五条(一)社会工作实践能力中“1.个人荣誉称号加分项目”的单项最高分,加1分;到国际组织实习取生物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中第五条(一)社会工作实践能力中“3.社会工作加分项目”的单项最高分,加1.5分。2023届大三年级素质与发展成绩的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四、 特殊学术专长的奖励
  (一) 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综合成绩奖励最高不超过2分。其中在A类、B类、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分别奖励2分、1分、0.5分。A类和B类论文的认定方法参考附件《三类高质量论文期刊目录(2021版)》
  (二) 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综合成绩奖励6分、二等奖的综合成绩奖励4分、三等奖的综合成绩奖励2分。
  五、名额分配
  依照天津科技大学推免生名额分配情况,兼顾学院各专业学生数量、学校事业发展、办学特点、就业质量以及我院的“天津科技大学行业卓越人才实验班计划”,参照如下原则进行专业名额分配:
  (一) 同一专业内推免综合成绩相等时,以素质与发展成绩高者优先。
  (二) 推免综合成绩本专业排名在基础名额之外的同学,学院将依据素质与发展成绩,不计专业,分配“跨专业竞争性名额”(详见表“2023届推免生名额分配情况表”)。
  (三) 如果本专业类别分配的名额未录满,则该名额将用于跨专业竞争性名额。
  2023届推免生名额分配情况表
  
   
    
     
      | 专业类别 | 名额 | 
     
      | 基础名额 | 生物工程专业(含实验班) | 13 | 
     
      | 生物工程专业(中英合作办学) | 2 | 
     
      | 制药工程专业 | 6 | 
     
      | 跨专业竞争性名额 | 1 | 
     
      | 学院总名额(含实验班增量名额3人) | 22 | 
    
   
   
  六、其它
  (一) 本细则适用于生物工程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
  (二) 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选拔依照附件《天津科技大学关于选拔第二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工作方案》,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把关审核。
  (三) 本细则未尽事宜,均以《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津科大发[2021]65号为准。
  (四)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七、附件 
  (一)生物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2修订)
  (二)三类高质量论文期刊目录(2021版)
  (三)《天津科技大学关于选拔第二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工作方案》
   
   
                                                                                                                                                                                                                             生物工程学院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