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 14号)、《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就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同时负责处理推荐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学院纪委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本科教学副院长、研究生教学副院长
组员: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代表、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代表、院教学管理及学生管理工作人员
二、推荐方法及步骤
(一) 学院按照学校的工作办法,向学生公布实施细则和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并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递交各类相关证明材料。
(二) 符合条件的申报者,须如实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撰写个人自述(含入学至今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情况、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申报人在自述落款手写签名),填报《报名推荐免试研究生回避关系报备及承诺书》,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所有材料一经上报后不再退回个人,获奖证书、四六级成绩单等提供复印件即可),于2024年9月12日13:00前向学院学生办公室递交各类材料。
(三) 学院辅导员审核申报人的资格及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核查申报人思想品德表现,根据申报人的学习成绩和素质与发展成绩核算推免综合成绩。
(四) 如有申请特殊学术专长类的,需提供专家推荐书,于2024年9月10日13:00前向学院学生办公室递交各类材料。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学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认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于2024年9月11日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
(五)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召开会议,依据综合成绩分专业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最晚于2024年9月14日将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挂出公示,并公示不少于3天。因特殊学术专长推荐学生,其有关说明材料和推荐信一并进行公示。
(六) 经学院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拟推荐候选人主要材料上报教务处。
(七) 拟推荐学生材料汇总后,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名单,公示7天。
(八)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将推免生名单报天津市高招办备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属实,取消推荐资格。
三、综合成绩核算办法
推免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学习成绩、素质与发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80%,由推免平均学分绩点对应进行百分制折算;素质与发展成绩占20%,根据学生大一年级综合素质测评中“个人发展素质”计算;大二、大三年级综合素质测评中“素质能力表现”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依据附件《生物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大一年级适用)《生物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2年第二次修订)》(大二年级适用)、《生物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大三年级适用)。学生素质与发展成绩的统计时间截止到当年8月31日(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四、特殊学术专长的奖励
(一)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独立作者),综合成绩奖励最高不超过2分。其中在A类、B类、核心期刊分别奖励2分、1分、0.5分。A类和B类论文的认定方法参考附件《三类高质量论文期刊目录(2021版)》
(二)学生(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及以上的综合成绩奖励6分、二等奖的综合成绩奖励4分、三等奖的综合成绩奖励2分。
五、名额分配
依照天津科技大学推免生名额分配情况,兼顾学院各专业学生数量、学校事业发展、办学特点、就业质量、本硕博贯通培养以及我院科教融汇的“天津科技大学行业卓越人才实验班计划”和产教融合的生物医药现代产业班建设,参照如下原则进行专业名额分配:
(一) 同一专业内推免综合成绩相等时,以学习成绩高者优先。
(二) 推免综合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在基础名额之外的学生,学院将依据推免综合成绩(其中素质与发展成绩如超过满分将依据相应学年学院个人发展素质得分最高为分母进行标准化赋值),不计专业,分配“跨专业竞争性名额”(详见表“2025届推免生名额分配情况表”)。
(三) 如果本专业类别分配的名额、本硕博贯通项目的名额未录满,则该名额自动转为新增跨专业竞争性名额。
2025届推免生名额分配情况表
专业类别 |
名额 |
基础名额 |
生物工程专业(含实验班) |
13 |
生物工程专业(中英合作办学) |
2 |
制药工程专业 |
6 |
天津科技大学本硕博贯通项目- 生物工程学院本硕博培育项目 |
1 |
天津科技大学本硕博贯通项目- 生物医药现代产业学院班 |
1 |
跨专业竞争性名额 |
1 |
学院总名额(含实验班增量) |
24 |
六、复议与监督
(一)已参加学院推免遴选,但对综合成绩和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推荐名单公示期间提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复议。
(二)推免资格候选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2-60601558。
七、其它
(一)本细则适用于生物工程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
(二)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选拔依照附件《天津科技大学关于第二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方案》,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把关审核,同一名候选人只能以普通类推免生、支教团中的一种类型上报。
(三)本细则未尽事宜,均以《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津科大发[2021]65号)为准。
(四)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八、附件
(一)《生物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2修订)》
(二)《生物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2年第二次修订)》
(三)《生物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四)三类高质量论文期刊目录(2021版)
生物工程学院
2024年9月9日